从全国情况来看,1人创业可带动5人就业,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,1人创业可带动7人就业,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非常明显。8月18日,山西省出台 《关于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的意见》,将通过提高创业培训补贴标准、提供小额担保贷款、降低或取消反担保门槛等一系列措施,鼓励和支持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。
选拔一批高质量培训机构
各地将完善创业培训扶持政策,广泛动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、技工学校和大中专院校开展创业培训。同时,劳动保障部门将通过招标或资质认定等办法,确定一批培训质量高、社会认可的教育培训机构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,并向社会公布。
定点机构将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、农村劳动者、高校毕业生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、残疾人,重点开展创业意识、创办企业、改善企业和扩大企业等方面的培训。经培训考核合格的,可获得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《创业培训合格证书》。
提高创业培训补贴标准
对有创业意愿人员进行创业培训,对培训合格率达到80%以上、领取营业执照的人数达到培训合格人数20%以上的,按参加创业培训实际人数给予创业培训机构一次性补贴。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000元提高到每人1500元。
小额担保贷款帮忙创业
国企下岗失业人员、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、高校毕业生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、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,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。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,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项目均视为微利项目,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财政贴息。
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每人最高为5万元,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。到期确需延长的,可延期1次。对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成功、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按期还贷的,可再次申请贷款,贷款最高可达10万元。对于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创业型小企业,吸纳人员超过当年职工总数的30%以上的,参照每人不超过5万元的额度,贷款最高可达200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