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独立董事对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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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作者: 加入时间:2008-8-18 14:06: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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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立董事对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
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
根据中国证监会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》(证监发[2005]120 号) 、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的规定和要求,以及《公司章程》、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、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我们对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报告期内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、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核查,现就有关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:
经认真核查,我们认为: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《通知》有关规定,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。截止2008年6月30日,公司无对外担保,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。
(以下无正文)
(此页无正文,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《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》之签字页)
独立董事:
王桂月
牟敦潭
董红敏
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四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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